发布时间:2017-08-21 流浏览次数:
2017年8月20日晚间,中国联通的混改方案正式发布,这是央企混改的首批基础电信运营试点企业,其混改方案一经发布迅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国家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笔者注意到,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主要采用非公开发行和老股转让相结合的方式,引入了与中国联通具有战略协同效应的四大行业领军投资者:一是大型互联网公司、二是产业链垂直行业的领导者、三是雄厚实力的金融集团和产业集团、四是国内领先的行业产业基金。上述战略投资者具体为中国人寿、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苏宁云商、光启集团、前海母基金、滴滴出行、网宿科技、中国中车、用友软件、宜通世纪、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等。
从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可以看出,这些战略投资者所从事的领域不仅与联通 A 股公司主业关联度高、互补性强,还有助于将联通A股公司的网络﹑客户﹑数据、营销服务及产业链影响力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与战略投资者的机制优势、创新业务优势有机融合。中国联通的混改方案集中体现了三大特征:以资本为纽带,产业链强强联合、业务优势互补,具有以下四方面的战略意义。
一、重构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壮大企业综合竞争力
纵观中国电信业的改革历程,笔者认为中国电信业有效竞争至今无法形成的主要矛盾是产权主体的单一化问题。虽然中国基础电信业在引入竞争机制以来经历了数次拆分和重组,但是重组的基础电信市场的进入者全都是国有企业,结果重组的市场结构仅仅打破了厂商界面的垄断,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电信市场竞争。
目前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可流通的股份在其资产总量中所占的比例非常有限的,而且可流通的份额和可用于市场化决策的权力是不对称的。因此,国内基础电信企业无论上市与否,股权结构存在的一个共同特点是股权构成相对单一,国有股权占据绝对控制地位,且一股独大现象严重,所引发的是预算软约束和KPI导向下的国有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断发生的恶性竞争和滥用支配地位。
笔者认为,中国联通的混改将会出现一个真正的运行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产业链协同化的信息通信产业市场格局,这不仅能推动我国信息通信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而且实现中国基础电信企业从“单兵种”模式和”一股独大”,向“集团军”模式和“产权多元化”的升级和转型,这将极大地增强国有基础电信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创新产业竞争格局,改变“一企独大”局面
笔者一直认为,中国电信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当探究产业链上下游间多元化资本和差异化业务的混合改革模式,这其中最重要的是通过引入多元化的战略投资主体,形成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的题。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我国电信业经历了数次拆分和重组,不但没有形成有效的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反而导致中国移动的“一企独大”的电信运营产业格局。从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产业格局上看,电信和联通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尤其是进入4G时代,电信,尤其是联通与移动的差距越拉越大,目前中国移动现已占据了几乎电信市场上80%的赢利,这是一个极其不正常的市场格局。
从国际电信业的产权结构看,国外电信企业已经意识到单一产权结构带来的弊端以及在产权多元化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先后有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在内的五十多个国家的电信业引入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世界范围内的电信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因此,中国联通的混改是引入了真正市场竞争机制,因为竞争的前提是产权主体和结构必须是多元的或不同的,否则不可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而且联通混改的多元产权主体结构是信息通信领域协同一体化的领军投资者。我相信,随着联通混改形成的新电信产业格局,尤其是腾讯、百度、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巨头作为战略股东的加盟,中国新电信市场的产业格局将会重构。
三、构建员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实践证明,实施科技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计划,能使核心人员更紧密地与股东、公司的利益保持一致,更好地推动企业的创新和股东价值的提升。在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实施技术骨干、管理精英和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使他们成为企业的所有者,这是联通“混改”的重要看点,这将极大地激发和提升国企的创新活力和盈利能力。
联通的混改将打破国有企业经理人选聘和任用的“行政化”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人才选拔和用人机制一直遵循“体制内规则”,比如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对省市级公司经理人的选拔均实行所谓的“后备干部”选拔制度,这种“后备干部”式的选拔制度存在两大弊病:一方面国有电信业内部行政化色彩浓重,极易形成“一把手”的“一言堂”的局面;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国有电信企业的高管与地方政府部门形成互相利用的利益关系,在干部任用的问题上促发了政商两界的腐败滋生。因此,联通的混改将在国有电信企业的职业经理人选聘和任用上实行“去行政化”,并实现“市场主体化”改革,这对于建立企业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四、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
联通混合改革的另一个重点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董事会的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中央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
首先,由于多方出资,新增投资或技术和业务,有利于技术和业务的更新换代,增加竞争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其次,由于多方出资,董事会的成份多样化,从而政府的行政干预就会减少,董事会的独立就会扩大;再次,由于多元的投资主体,各个投资主体都关心公司的发展前景,因此,便于公司技术创新、扩展业务,开拓市场;第四,战略投资者进入基础电信领域,能带动新一轮的社会投资,同时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可以想象,一个国家的电信市场一直由几家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国有电信公司经营,那将是一个没有实质性竞争对手和缺失有效竞争的市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电信业改革就不能深入,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问题就永远得不到解决。中国联通的混改为中国电信领域的改革和真正进入有效的电信竞争市场开辟了先河,具有多项亮点,最大的亮点有三项:首先,联通的混改涉及金额高达780亿元,开创了国企混改融资规模的里程碑;其次,引入了与中国联通具有战略协同效应的多元化战略投资领军者,使得中国电信领域真正地引入了有效竞争的市场机制;第三,是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
(作者系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略研究院院长、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